石家庄消防设计公司提示,在没有经过消防设计审核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相关部门会责令停工,并处以罚款等!在没有经过消防设计审核的情况下,晋源区西寨南街口的怡佳·天一城27号楼擅自施工。记者昨天获悉,晋源区消防大队已责令工地停工,并处罚款3万元。为确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连日来,晋源区大队对建筑工地开展了专项检查。当执法人员检查至晋源区西寨南街口怡佳·天一城27号楼时,发现这个在建工程于今年6月开始动工,但一直没有经过消防设计审核,违反了《消防法》第12条规定,即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根据《消防法》第58条中“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晋源区消防大队依法作出罚款3万元、责令停止施工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申报消防设计审核,以确保消防安全,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石家庄消防设计公司www.xiaofangbaopit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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