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电源:
1) 本工程小区公用消防设备以及服务于一类高层以及地下车库消防设备用电的消防设备用电为一级负荷;服务于二类高层的消防设备为二级负荷;其它为三级负荷。
2)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装置根据负荷等级划分提供相应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仍能保证消防用电。火灾报警控制器配备UPS作为备用电源,此电源设备由设备承包商负责提供。
3) 本工程部分低压出线回路断路器及各层插接箱内断路器均设有分励脱扣器,当消防控制室确认火灾发生后用来自动切断相关非消防电源。
5.2 系统接地:
1) 消防系统接地利用大楼综合接地装置作为其接地极,设独立引下线。引下线采用BV-1x25 导线。
2) 要求综合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1 Ω。
联系方式:焦经理-15333113336 邢经理-15383048677